民革全黨自覺以執政黨為師,從執政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中汲取經驗,將制度建設貫穿於自身建設、履職盡責全過程,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嚴格紀律要求,不斷提高自身建設水平。
(一)強化制度意識,規范工作程序。民革中央切實強化制度意識,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確保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建立和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制定《民革中央主席辦公會議事規則》,修改完善《民革中央常委會議事規則》《民革中央主席會議議事規則》《民革中央秘書長辦公會議制度》,提高議事決策的規范性。修訂《民革中央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嚴格落實委員考核與動態管理,實現委員有進有出,著力提高委員履職的積極性和實效性。
(二)以“三化”建設為抓手,不斷提高中央機關工作水平。民革中央機關不斷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全面梳理規章制度,完成制定和修訂《民革中央機關外事管理規定》等30余項制度,確保機關辦事有章可循,管理規范有序。穩妥推進職務與職級並行工作,完成首批職級套轉,充分調動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更新升級“民革e家”信息交流平台,開發協同辦公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機關工作效能。關心關愛機關干部職工生活,下大力氣解決機關干部住房困難,提升機關服務水平。
(三)抓好實職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民革中央積極適應監察法頒布實施、監察“全覆蓋”的新形勢,召開民革廳級實職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會,教育民革廳級實職干部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這是民革中央首次面向實職干部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得到駐中共中央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的大力支持,周小瑩組長到會並作專題報告。編輯民革黨員廉政警示教育教材,整理中共十八大以來民革黨員違法違紀情況和案例,推動民革黨員干部上緊“發條”、擰緊“螺絲”。各級組織對標對表抓好廉政教育,確保黨員干部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四)加強黨內監督工作,提升政治把握能力。民革中央監督委員會推進黨內監督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組織各省級監督委員會開展專題調研,促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能力的提高。加強日常管理,對黨員領導干部在遵守多黨合作政治准則、貫徹民主集中制、履行職責和廉潔從政等方面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教育。認真妥善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及時與相關省級監督委員會和有關方面溝通情況,督促做好調查和協調工作,有效維護黨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