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詳情頁
民革中央網站>>稿件上傳>>團結雜志>>202101
共享經濟發展的現狀和問題     葉美蘭 白雲朴    2021年03月26日13:39

共享經濟的概念

 共享經濟是網絡平台通過重新整合社會閑置資源和勞動力,按照需求精准配置,實現物盡其用、人盡其才,要最終實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的目的,使一些閑置資源通過移動互聯網信息技術手段,進入可交易的范圍,是一場生活方式的革命。基於此,本研究將從共享經濟的定義和本質中總結提煉出共享經濟的四大內涵特點。

  1.共享經濟發展離不開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廣泛應用

  首先,當前共享經濟的發展與互聯網技術迅速發展與普遍應用密不可分,隨著全球信息通信業和互聯網技術的普及應用,尤其是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的日臻成熟,為有效解決經濟活動中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問題提供了可以實現的技術手段,通過信息技術對共享經濟數據的搜集處理分析,能夠分時段、分地域使資源的使用權得到最大程度地細化,精確配置資源,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為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實現提供了技術支撐。

  2.共享經濟發展對傳統產權問題提出了重新認識

  共享經濟的發展對傳統產權理論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傳統市場買賣雙方交易得以實現的前提是所有權的轉讓,買賣之間的所有權界定較為容易,但是租賃市場出現之后,物品及服務的所有權保留,實現其用益物權的轉讓,產權的清晰界定成為解決租賃市場交易的重要前提條件。在共享經濟形式下,利用信息化手段使得重“使用權”輕“所有權”得到了充分發揮,與傳統市場買賣相比較,共享經濟關注的重點是對資源最大化使用,而不是誰是資源的擁有者。與租賃市場相比較,共享經濟重視,重“分時匹配”,輕“長期使用”,即用時即用,不用時隨即轉讓使用,共享經濟關注的是對資源分時段的高效利用,而不是低效率的長期使用﹔重“開放協作”,輕“保守孤立”,參與共享經濟的各利益主體關注更多的應該是開放協作,發揮合作精神,逐漸消除相互間的信息壁壘,這是因為隻有在信息完全流動的情況下,產權界定才是清晰有效的,也可以無限大的將物的使用權進行分離,實現使用權最大化效應。

 3.共享經濟的核心是去中心化信息平台搭建

  共享經濟與傳統生產型經濟主體最大的不同,就是共享經濟本身並不直接創造價值,而是作為第三方平台在提高資源在交換和使用的效率、降低社會交易成本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共享經濟價值的實現依靠以互聯網信息技術搭建出的網絡平台的效應,共享經濟平台是服務於實體交易或生產配置資源供需雙方的第三平台,在共享經濟的三方平台上面隻需要確立核心資源是什麼即可,例如選擇以共享汽車平台為例,共享汽車平台本身並不提供汽車,只是提供共享汽車的實時信息來滿足用戶需求,另一方面還要通過平台效應來吸引海量“粉絲用戶”,形成網絡平台效應,最終實現共享平台去中心化。另外,共享經濟平台上的參與主體並沒有明確的界限,既可以是信息和資源的消費者,也可以是信息和資源的提供者,共享經濟平台的工作不僅要勝任本平台上所有信息和資源的匹配能力,而且要為資源所有者、提供者以及使用者提供資源實時、真實有效、即時更新的優質服務,尤其注意的是,任何一種以共享經濟為噱頭,制造出多余產能都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共享經濟應該是一種以信息化技術搭建的平台,目的要解決社會已有的閑置資源,而非新需求的創造手段,更絕非是商業模式的濫用。

  4.共享經濟的實現離不開成熟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

  共享經濟是在一個通過信息化手段搭建起來的平台實現的,平台上所有信息提供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資源使用權的精准匹配,更好的服務於線下的交易。共享經濟平台上儲存和流動的是物品或服務的信息資源,線下的現實社會才是物或服務使用權的轉移的陣地。可見,共享經濟是基於陌生人之間彼此的信任而發展起來的商業模式,網絡平台通過內部監督為參與者搭建了信用評價體系,信譽成為了網絡平台運作的基礎,誠信者將得到更好的回報,失信者將被驅逐而喪失參與資格。傳統市場交易體系經過了長期的發展,許多國家都已經具備了較為成熟的市場監督體系,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權限十分明確,職能機關的業務運轉較為順暢。然而,共享經濟屬於新興經濟形態,與傳統市場業務不同,涉及領域更為廣泛,共享經濟的雙方雖然最終發生了交易行為,如果知識依據傳統市場的監管模式,對交易進行監督,卻很難實現對平台端信息業務的監管。為此,共享經濟必須依靠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為基礎支撐,良好的誠信體系建立能夠使當前共享經濟市場監管不健全的情形下,保証准確可靠的信息來源,為線下交易提供保証,所以說,依靠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建立起來的共享經濟模式才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反過來講,一旦一個國家社會誠信體系喪失,共享經濟也將無從談起。

共享經濟的發展現狀

  當前,全球共享經濟發展已經逐步從成長初期進入快速擴張期,共享經濟的領域范圍也在不斷延伸。正如我們看到的,共享經濟由最初的共享汽車、共享住房等實物共享,開始逐漸滲透到金融、醫療、養老、教育、餐飲、物流、空間、技能、基礎設施等多個領域,市場細分領域更加繁多。更重要的是,呈現出共享經濟與農業、制造業、旅游業、能源以及城鎮化建設等實體經濟部門的不斷深入融合。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共享經濟會出現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更是一種價值理念深入人心,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由此可見,共享經濟表現出巨大增長潛力和帶動效應,也勢必將成為全球經濟成長的新引擎。

  根據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和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中國互聯網共享經濟年度報告(2018)》顯示,我國分享經濟發展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勢頭,截至2017年底,全球224家獨角獸企業中有中國企業60家,其中具有典型共享經濟屬性的中國企業31家,佔中國獨角獸企業總數的51.7%。2017年新進入該榜單的中國企業有17家。2017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49205億元,比上年增長47.2%。其中,非金融共享領域交易額為20941億元,比上年增長66.8%。非金融共享領域市場交易額佔總規模的比重從上年的37.6%上升到42.6%,提高了5個百分點﹔金融共享領域市場交易額佔總規模的比重從上年的62.4%下降到57.4%,下降了5個百分點。2017年我國共享經濟平台企業員工數約716萬人,比上年增加131萬人,佔當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的9.7%,意味著城鎮每100個新增就業人員中,就有約10人是共享經濟企業新雇用員工。2017年我國參與共享經濟活動的人數超過7億人,比上年增加1億人左右。參與提供服務者人數約為7000萬人,比上年增加1000萬人。2017年我國共享經濟融資規模約2160億元,比上年增長25.7%。交通出行、生活服務和知識技能領域融資規模位居前三,分別為1072億元、512億元和26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3.2%、57.5%和33.8%。

  預計未來五年,我國共享經濟將繼續維持高速增長勢頭,增速保持年均30%以上。共享經濟將從起步期向成長期轉型。共享產品和服務的領域越來越廣﹔平台企業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行業並購越來越多,精細化運營成為企業競爭焦點﹔政策導向更加注重共享經濟整體發展質量的提升。農業、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有可能成為共享經濟的新“風口”,這些領域的共同特點:民生關切、痛點明顯、市場需求大、商業模式正在積極探索中但尚未成型。在積極鼓勵共享經濟發展的同時,針對實踐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直接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量身定做監管制度成為大勢所趨。與此同時,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體系建設將加速推進。共享經濟與信用體系的雙向促進作用將更加凸顯。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將為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

我國共享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

  世上所有的新生事物都會遭遇“成長的煩惱”,共享經濟發展也不能例外。從實踐層面看,全球共享經濟發展仍面臨著不少問題和挑戰。對於中國而言,共享經濟發展還會遇到一些更為特殊的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8個方面:

  1.共享經濟發展迅速,監管體系亟待創新

  現如今,全球范圍傳統工業化生產方式仍佔主導地位,大工業化生產和工業經濟范式影響社會經濟發展較深,傳統生產組織和管理模式屬於科層管理模式,強調中心化、權力集中、層級管理、區域與條塊分割等形式,制度規范較為完善,多注重事前審批和准入,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應用和普及,依靠信息網絡出現的共享經濟與傳統經濟形態有著諸多不同,在生產組織、管理模式、去中心化、行業邊界等方面差異更多,當前,共享經濟的發展與實踐與傳統工業化生產形成的制度的不適應性問題日益突出,制度供給的缺失或不適應導致許多共享經濟還處在法律監管的模糊地帶,甚至會觸摸到法律的紅線。除此之外,由於共享經濟的就業門檻較低,吸納了許多臨時性或兼職就業,具有一定的不穩定因素。共享經濟平台初期為了搶奪用戶,採取低價、補貼的模式參與市場競爭,導致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時有發生,市場秩序惡化較為嚴重。當前,國家鼓勵共享經濟發展,並不意味著共享經濟可以不受約束地肆意發展,共享經濟發展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更加包容審慎態度需要堅持,更重要的是共享經濟的監管體系要不斷創新,適應於共享經濟快速發展與實踐的根本要求。

 2.創新引發利益調整,統籌協調難度加大

  共享經濟的發展使得許多行業的進入門檻降低,共享型企業多為互聯網平台企業,它們利用信息平台優勢,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邊際成本較低甚至接近於成本為零,低價補貼甚至免費成為互聯網平台為吸引客戶流量競爭的主要手段,這導致傳統企業在競爭中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共享經濟的平台特征和優勢,使得共享型企業在與傳統行業的市場競爭中獲得了很強的排他性競爭優勢,呈現出快速擴張的發展態勢,勢必會沖擊和改變傳統行業市場競爭秩序,從而引發一系列社會發展問題,例如社會財富和利益的重新分配等,共享經濟快速擴張的過程難免會遭到既得利益的質疑和阻撓,如何統籌、協調共享經濟與傳統經濟形態的利益沖突至關重要。另外,當前國內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重點是吸引客戶流量,前期投入資金成本較高,創業風險較大,更有個別企業在前期發展幾近瘋狂的融資,不惜一切代價搶奪用戶流量,力爭在短期內做到某一行業領域第一位置,在“低價+補貼”的燒錢模式競爭驅動下,最后把錢燒光后而被迫退出,造成了社會資源和商業環境的嚴重破壞,直接影響共享經濟的健康發展。最后,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創新還有可能引發更深層次的社會分工和組織變革,滲透到社會各個領域,涉及人員之多、范圍之廣將會前所未有,未來對共享經濟治理的協調難度將明顯加大,社會制度成本將會不斷增加。

  3.產業發展尚不成熟,低端創新有待解決

  當前,共享經濟產業發展尚不成熟,共享經濟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方大多是一些不確定的個人或組織構成,共享經濟許多行業尚處在起步階段或探索時期,其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缺乏標准化、質量體系的保証,在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性存在著一定隱患,都亟需進一步規范化和制度化來提供基礎保障。另外,在共享經濟領域同質化競爭較為嚴重,沒有鮮明或獨特商業模式的特點,許多領域處在爭搶頭名的惡性亂戰的局面,簡單化的照搬商業模式導致同質化低端創新問題嚴重,嚴重影響到共享經濟的健康發展,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共享經濟的幌子,鑽法律和制度的空子,游走在法律禁區的邊緣,值得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4.共享認識仍不到位,傳統法規亟需調整

  從共享經濟發展到現在,人們對於共享經濟的認知和理解都較為膚淺,隻限於商業模式和商業實踐層面的認知,缺乏較為系統性的理論研究和社會問題根源的深度剖析。比如,共享經濟發展的社會財富效應、對社會就業總量和結構的影響、相關宏觀制度設計等,既沒有系統的理論指導,也缺乏有效的數據支撐。現有的很多法規是在多年以前制定的,是工業時代的產物,有很多細則已無法適應信息時代的實踐發展。既不能鼓勵創新,甚至阻礙了創新,也無法繼續發揮有效的監管作用。這些法規既不能解決行業准入門檻、從業人員社保、稅收監管、信息安全以及信用體系建設等共性問題,也無法解決行業差異化帶來的具體問題,如在房屋共享領域會遇到衛生、消防缺乏統一標准問題,在WiFi共享領域會遇到網絡注冊實名制問題,在送餐行業會遇到服務標准化和員工培訓問題,在家政服務行業會遇到特殊的勞務關系及勞動保護問題等。

  5.誠信體系尚不健全,共享缺乏足夠信任

  共享經濟可以看作是一種建立在陌生個體關系之上的信用經濟,隻有在信任的前提下,人們才可以放心地搭乘陌生人的汽車、住進陌生人的房間、在陌生人的家裡就餐等。在共享經濟平台上,由於供需雙方都是陌生個體,存在極大信任風險。在誠信體系尚未建立的社會,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是共享經濟的核心挑戰。企鵝智庫調研顯示,39.9%的受訪者對拼車服務的安全有所顧慮﹔在私廚服務領域,69.1%的受訪者表示不信任陌生人,18.9%受訪者擔心食品安全。顯而易見的是,共享經濟相對於傳統企業的管理約束和背書,容易造成信任風險。共享平台存在供方個體不穩定、來源廣、素質參差不齊、平台約束力差等問題。因此,這種陌生個體間的共享模式,容易引發消費對安全保障和服務體驗方面的顧慮和問題。

  6.保障制度嚴重缺乏,勞動者權益難確保

  共享經濟作為典型的平台中間第三方,參與供需雙方都屬於相對陌生的個體,在誠信體系缺失的情況下,隨著共享平台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也將會帶來信任的風險。其中如何保障供需參與者在共享過程中的權益,是共享經濟制度不斷完善的最核心挑戰。從共享經濟發展形勢來看,共享經濟的發展能夠為社會創造出大量的就業機會,對促進隱形就業和自由職業規模化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為解決社會就業難題提供了重要解決途徑。然而,共享經濟領域的就業行為具有靈活性和分散性等特點,屬於非正式的雇佣關系,它與傳統的社會保障體系相脫離,一旦在共享經濟領域勞動發生了爭議或糾紛,勞動者無法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維權,使切身利益得到應有的保護,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例如,在海外,租車平台曾陷入雇員糾紛,家政服務共享企業甚至因勞工訴訟破產。隨著我國共享經濟領域就業人數的不斷增加,所涉及的勞動糾紛必然也會增加,共享經濟領域的勞動者權益保護問題將會成為一個亟需關注的現實問題。

  7.稅收政策尚不明確,各方利益需要平衡

  當前國內對於共享經濟的有關稅收政策不明確,主要表現在:一是共享經濟的納稅主體不確定。對共享經濟而言,支付平台、共享平台和資源供給者都是納稅主體,但我國目前針對各主體承擔具體納稅義務的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此外,我國目前並沒有針對共享經濟模式下納稅主體的具體規定。我國現行稅法主要依托納稅義務人進行稅務登記進行稅源查証,而共享經濟通過互聯網大大降低了交易門檻。二是共享經濟的納稅標准不明確。新型共享經濟交易范圍從有形的房屋、車輛、物品拓展到無形的資金、時間、技能、經驗等,共享形式包括出租使用權、置換所有權、提供服務等多種形式。共享經濟的多樣性、交叉性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按照現行稅法對共享經濟收益進行准確的稅種、稅率等認定和劃分。三是共享經濟納稅稽查難度較大。我國的共享經濟主要通過互聯網形成的虛擬交易平台進行資源共享交易,在虛擬環境下交易價格的認証受到限制,各種票據、憑証多以電子形式存儲在服務器中,易修改且不留痕跡,給稅額稽查帶來巨大障礙。

  8.共享統計制度缺乏,方法口徑難以統一

  近年來,我國共享經濟發展迅猛,創造出了許多新業態和就業機會,為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著積極作用,彰顯出巨大的發展潛力和活力。然而,在共享經濟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諸多便利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多方面的現實問題亟待解決。經濟統計作為提供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的重要工具,是一項專業化水平很高的工作,精准的統計數據在國家宏觀調控、產業發展、行業監管以及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共享經濟作為新經濟典型代表,理應以科學的方法納入國民經濟統計。然而,目前國家統計局雖然在新經濟數據搜集方面建立實施了《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報表制度》,在統計方法上取得了一些實質突破,但令人遺憾的是,受某些客觀原因和困難的影響,現階段我國統計部門還並未完全將共享經濟納入到國民經濟統計框架之下。由此可見,當前做好共享經濟的統計與測量是一個世界性新課題,需要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綜上所述,雖然當前我國共享經濟發展面臨著諸多現實問題,但是,從未來前景看,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技術、制度和組織的組合創新方式,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促進作用。尤其是在未來經濟增長新動能培育,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方面,共享經濟所發揮的作用遠未得到充分釋放,共享經濟向其他各領域不斷融合的趨勢不會改變,這就需要我們適應共享經濟發展潮流趨勢,及時調整治理方式,不斷完善治理制度和豐富治理手段,才能為共享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葉美蘭,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民革江蘇省委會副主委﹔白雲朴,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責編 張 棟)

專題推薦

  • 組織換屆
  • 2022兩會
  • 十三屆五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