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到曾受網暴的尋親男孩自殺,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頻發,引發社會普遍關注。
全國兩會前夕,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就此接受中新社專訪,講述人民法院清朗網絡空間的司法實踐。
高速發展的移動互聯網絡在深刻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同時,也進一步提升了網絡活動的開放性,降低了行使網絡權利的門檻。由此伴生的網絡暴力問題更為凸顯,給人民法院審理相關案件帶來諸多挑戰。
李生龍說,網絡空間各種信息內容容易被刪除、篡改,恢復信息困難,不容易及時取証。同時,網絡暴力活動都以非實名方式進行,網絡平台上充斥著水軍、小號,有關電子數據的取証工作往往需要第三方協助配合,客觀上導致取証困難。另外,網絡暴力主體的隱匿性、復雜性和群體性的特征,導致對責任主體的認定存在困難。
其實,針對上述特點,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能動作用不斷完善涉網絡暴力、謠言違法案件的証據制度、証明標准,強化對公共安全和公民個人權益的司法保護。
比如,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証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以列舉的方式明確了電子數據的各類表現形式,為民眾的訴訟活動提供指引﹔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通過線上訴訟的方式,進一步降低了訴訟門檻,使民眾在遭遇網絡暴力時,能夠更加便捷地使用法律武器。
“目前規治網絡暴力的法律法規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李生龍認為,應該明確網絡言論自由和網絡暴力的邊界,找准法律實施的平衡點,採取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種手段,對網絡暴力進行有效制裁和懲罰。
過去幾年,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從公眾人物擴展到普通民眾,有的影響當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甚至造成其“社會性死亡”。這些在公眾眼中的小事,落在某一個個體身上就是天大的事。
對此,李生龍表示,生活在網絡社會中,每個人要掌握基本的維權技能。他指出,個人在遭受網絡暴力、謠言侵害時,要及時固定、提取和保存証據。特別注意証據的完整性,即能夠証明整個事實發生經過的所有証據,盡量在第一時間採取各種方式進行固定和提取。為了增強証據的証明力,還可以到住所地的公証處請求公証。
與此同時,人民法院也在通過信息技術的更新以互聯網之道還治互聯網之身。
據李生龍介紹,在過去一年中,為有力遏制網絡犯罪發展勢頭,重慶法院在遵循刑事司法規律的基礎上,高度關注並深入研究刑事法律和信息技術的融合,持續加大對網絡犯罪的懲治力度。
重慶法院還在不斷推進信息化應用系統和安全保障整體建設,通過信息化建設以及內外網絡、科技法庭、智慧機關等基礎設施的不斷升級,構建重慶法院智慧法院新架構,強化科技賦能,守衛網絡安全。(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