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學前教育事業快速發展,但師資緊缺的問題仍較為突出。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第二師范學院院長鄭軍帶來一份關於國家層面出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准的提案。
鄭軍表示,教師是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當前,教師編制嚴重不足,成為了制約公辦幼兒園高質量發展的“卡脖子”問題。對此,他建議,應出台公辦園教職工編制國家標准,保障公辦園教師隊伍建設。同時還應創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補充機制,多途徑解決編制核定、補充問題。
建議出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國家標准
3月4日,鄭軍向記者介紹了教育部提供的一組數據:2020年全國共有公辦園長和專任教師140.3萬人,其中72.9萬人沒有編制,佔比達52%。
在關於國家層面出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准的提案中,鄭軍表示,教師是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當前,教師編制嚴重不足,成為了制約公辦園高質量發展的“卡脖子”問題。
鄭軍指出,編制短缺會導致教師補給困難、數量不足、質量不高、穩定性較差等問題。他解釋,由於缺少編制保障,難以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到幼兒園教師隊伍,每年開學季就會出現“用工荒”﹔又由於編制不足,導致同一公辦園中的教師“兩種身份、兩種待遇”,同崗不同酬問題突出,有的地方非在編教師收入甚至不到在編教師的一半,嚴重影響工作積極性﹔非在編教師難以形成職業歸屬感,臨聘教師容易出現非正常流動或向其他行業流失,直接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性。
此外,鄭軍還指出,由於教師數量不足,還會導致快速增長的公辦園非正常運行。“新建公辦園在急缺教師的情況下,要按時開園、運轉,隻能違背《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准(暫行)》(2013)的要求,採取‘一教一保’的班級人員配置,甚至違規擴大班額,導致人民群眾渴盼的公辦園教育出現明顯的辦園行為不規范問題,從而進一步阻礙了學前教育向更高質量發展的步伐。”
對此,鄭軍建議,應出台公辦園教職工編制國家標准,大力保障公辦園教師隊伍建設。建議國家編制管理部門牽頭,會同人社、教育、財政等部門,明確核定標准、提供核定依據,出台國家標准,保障公辦園班級規模達標、師幼比例合理、教職工配備適宜,實現科學有序地發展。
鄭軍也提出了教育部此前總結的編制補充機制。他表示,應創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補充機制,多途徑解決編制核定、補充問題。“綜合考慮各地現實條件和發展水平,在公辦園教師編制核定中兼顧增編因素,依據教師脫產進修、產假,特殊兒童隨班就讀,以及農村邊遠地區等實際情況,按照3%-10%的比例進行附加編制增補,滿足學前教育發展的多種需求。”
已有部分省份出台了編制標准,教育部曾總結經驗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核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兒園建設發展。
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經有19個省份出台了《公辦園教師職工編制標准》。
2017年,教育部辦公廳曾發布關於各地出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准情況的通報,梳理歸納了北京、天津、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廣東、廣西、陝西、甘肅、新疆等15個省份出台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准的經驗做法。
通報提到的首條經驗是,明確基本標准,提供核定依據。具體來說,一是明確幼兒園班級規模。各地幼兒園規模基本控制在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二是明確編制核定比例。多數地方對教職工編制按照教職工與幼兒的一定比例核定,比例從1:5—1:10不等。
此外,多數省份考慮了因教師脫產進修、產假、支教,招收特殊需要兒童,對農村邊遠地區及寄宿制幼兒園實行傾斜等增編因素,按照教職工編制總量的一定比例核增附加編制,以滿足學前教育發展的多種需求。
鄭軍表示,由於沒有國家層面的標准依據,地方標准在推進實施中難以執行到位,大批新建公辦園仍然沒有專門的編制,而原有老牌公辦園因部分編制名額被輸出到新建公辦園中,編制率出現下降。(來源:新京報 記者 胡閑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