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北京3月4日電(記者楊璐嘉)“隨著經濟社會迅速發展,城市規模日益擴大,防洪工作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防洪工程建設以及江河湖泊治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全國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民革天津市委會副主委、天津市水務局總工程師周潮洪擬和其他代表聯名提交《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議案》,推動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實現防洪工作的責權統一。
周潮洪代表說,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適應國家機構改革后的需要,防洪法應當根據國家機構改革的要求,對各部門防洪職責以及職責邊界進行重新規定。比如,目前清除行洪障礙應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還是由防汛指揮機構責令清除還不明確,需要防洪法進一步明確監督管理權。
周潮洪代表還建議,由電視廣播、電信等部門在汛期開展防汛安全宣傳和發布預警提示信息,提高群眾應對風險的能力,防洪法中也亟須增加相應條款,規范和促進防洪事業的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