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孔天驕)“一些病症多的患者可能面臨同時找五個醫師看病,不同的醫師開出的藥各不相同,根據不同處方去藥房找藥師拿藥,這5張處方合在一起吃,會不會出現問題?”多位患者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發出疑惑。
“目前,我國居民不合理用藥問題普遍存在,涉藥安全事件屢有發生,我國的用藥安全程度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亟待解決。”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長李甦雁,全國人大代表、蘇北人民醫院王靜成建議,加快制定並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制定統一的藥師制度和准入標准,明確藥師的法律地位和責權利,保障合理用藥和百姓的用藥安全。
2020年5月,健康時報3版曾刊發《推進20年的藥師法卡在哪了?》指出,全國藥物流行病學學會年會數據披露,世界每年死亡病例中有三分之一與不合理用藥有關,而在我國,每年大概有250萬人因用藥或者藥物不良反應致病住院。而用藥把關人——藥師立法問題卻遲遲未得到有效推進。
早在2000年,原國家藥監局就啟動了執業藥師立法基礎調研工作。此后藥師立法工作多次啟動,多次停滯。《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藥師法》的立法名稱,由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起草。2021年6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計劃中提到2021年藥師法草案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藥師法的立法進程已經持續22年,《藥師法》立法進程的加速迫在眉睫。
全國人大代表李甦雁、王靜成提出,第一,無論是職稱藥師,還是執業藥師,其根本職責均為保障藥品和藥學服務的質量。建議通過藥師立法,將兩類藥師隊伍進行整合,構建起一元化的藥師管理制度。
第二,藥師隊伍整體良莠不齊,亟待通過立法提高藥師的服務能力。據《2019年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鑒》截至2018年年底,我國共有職稱藥師467685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僅佔29.7%。據《2021年12月全國執業藥師注冊情況》,2020年醫院機構藥師、社會藥店注冊藥師加在一起約109萬,每萬人口藥師人數僅為7.3人。
第三,目前我國醫療機構及社會零售藥店藥師服務模式逐漸從“以藥品為中心”向“以患者為中心”、從“以銷售為中心”向“以服務為中心”轉變。應通過藥師立法的指引價值,推動藥師服務模式的轉變,並通過藥事服務費的形式肯定新的服務模式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