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東,男,回族,1962年9月生,山東泰安人,1996年2月加入民革,1985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教授。
現任民革中央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副會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大學學習,獲學士學位
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研究生學習,獲碩士學位
1985年9月至1990年9月,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反應堆工程研究所團總支副書記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
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山東礦業學院科研處副處長
1997年12月至1998年3月,山東省泰安市市長助理
1998年3月至2001年1月,泰安市副市長
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泰安市副市長,民革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2年5月至2005年2月,泰安市副市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5年2月至2005年12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泰安市委會主委
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
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民革中央專職副秘書長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民革中央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
2008年11月至2016年7月,民革中央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民革中央秘書長
2016年12月至今,民革中央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民革第十屆、十一屆中央常委,第十二屆中央常委、副主席,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副主席﹔民革山東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副主委﹔民革泰安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第三屆副主委,第四屆主委。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山東省第八屆政協委員。
供 稿︱辦公廳、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