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我國完成“雙碳”目標與實現碳排放控制的重要途徑,對“十四五”期間我國經濟實現綠色循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現行碳排放權交易監管還存在著政府核查能力不足、碳權交易缺少全國標准、多級監管協同性有待提高等問題。為進一步提升碳排放權交易監管能力,我們提出發揮市場作用促進有序發展、運用數字技術提升監管水平、完善體系建設強化監管協同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