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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靜代表:普惠型托育機構面臨四大問題,應加大政策獎勵力度、提高資本參與積極性         2023年03月08日10:08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22年全年出生人口956萬人,首次低於1000萬,人口自然增長率為-0.60‰。其中,適齡人口尤其是年輕人生育意願不高成為出生人口減少的重要原因。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藝術學院副院長、民革山東省委會副主委、山東省音樂家協會主席劉曉靜引述的群眾生育意願調查顯示,在影響群眾生育意願的因素中,“經濟壓力大”“養育成本高”“沒人帶孩子”佔比較大﹔而有關“生育養育方面的意見建議”中,“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幼兒園、中小學等基礎教育設施”“工作環境、休假、產假等職工福利”則佔比較大。

為此,在今年兩會上,劉曉靜帶來了應重視普惠型托育機構面臨問題的建議。

普惠型托育機構面臨四大問題

在她的調研中,近年來,為提高群眾生育意願,減輕群眾負擔,一些地區從民生角度出發,建設了一批普惠型托育機構,有效解決了3歲以下嬰幼兒托管照顧問題,對推動人口增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調研時也發現,目前普惠型托育機構在發展中,仍面臨四大問題。

一是托育機構收費標准較高,群眾入園積極性較低。由於0—3歲幼兒群體的特殊性,其自理能力遠低於3—6歲幼兒,規范運營的托育機構的經營成本、安全管理和發展壓力遠高於普通幼兒園和一般早教機構,照護成本高,但群眾對於較高的管理費接受度較低,因此入托率不高。以調研過的某一托育機構為例,該園衛生、消防、場地、保育照護等方面配備齊全,收費標准為1600元/月,備案100個托位,但群眾對於這個價位接受度較低,入托率不高,目前僅招收20個孩子,托位空置率達80%。

二是托育機構從業人員資質、服務標准尚不健全,制約了行業良性發展。國家《幼兒園管理條例》對從事幼兒園相關工作的人員資質等條件做出明確規定,而0—3歲托育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卻沒有明確的資質認定,也沒有從業具體規范。國家標准委2015年7月6日發布《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對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和家政服務機構劃分進行了規范與界定,但對於0—3歲托育機構從業人員尚未出台相關的服務標准質量規范。嬰幼兒托育工作所需技能和知識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而規范及標准的缺失,導致托育機構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三是尚未出台0—3歲托育補貼和報銷政策,家庭負擔較重。國家《學前教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財政補助、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教研指導等多種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目前我國已有30個省(區、市)和兵團出台了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准或生均財政撥款標准,且惠及所有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但國家對於0—3歲幼兒普惠托育並沒有出台補貼標准和報銷依據。以山東為例,有些地方托育機構實行市場定價,平均注冊價格在1600元/月左右(不包含餐費),約佔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家庭負擔較重。

四是托育機構發展獎補力度相對較小,社會辦托激勵作用不足。《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提出“著力增加普惠性服務。發展公辦托育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來投資,支持用人單位舉辦、建設社區服務網點,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條件的幼兒園也可以向下延伸,2—3歲的嬰幼兒,通過以上多種渠道,鼓勵多方參與,有效擴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務供給”。但國家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申報難度較大,且資金支持僅提供工程建設補貼,而沒有機構運營補貼。

劉曉靜在調研中發現,一家成立於2021年的山東某托育中心,前期建設投入100萬元,每年的運營成本大約在200萬—300萬左右,設有托位140—150個,2022年上半年實際使用托位80個左右,申領補助后,預計5年后才有可能實現盈利。而且財政補貼未涵蓋運營期,實際經營過程中壓力依然較大。獎勵的激勵作用不足,對社會資本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有限。

加大政策扶持、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

根據調研現狀,劉曉靜提出了四方面的建議。

一是加大對托育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動普惠型托育機構良性發展。國家、省、市要加大對托育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建設、運營階段要適當減免一部分費用,降低托育機構建設、運營成本,逐步將幼兒園教育納入基本義務教育,實行幼兒到高中的義務教育,進一步拉低托育機構收費標准,減輕養育子女的成本負擔,提高群眾入園意願,使普惠型托育機構真正發揮效用。

二是盡快出台有關標准規范,促進普惠型托育機構良性發展。一方面加強立法工作,針對0—3歲托育機構資質、標准缺失,國家教育、人社、建設、衛健等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出台有關標准規范,從資質、人員素質、服務規范、師生配比、衛生健康、營養和食品服務、環境和設備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使托幼機構的建立有法可依,有標准可參照﹔另一方面明確教育、衛健、疾控等機構工作職責,按照國家托育機構設置標准和管理規范,精准指導,加強專業化、規范化建設。同時,要鼓勵引導職業院校開設相關專業,為托育行業發展提供后備人才支持。

三是完善托育補貼和報銷政策,減輕入園群眾家庭負擔。國家和地方教育、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補貼和報銷政策,將托育費用納入補貼和報銷范圍。一方面國家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要結合“十四五”期間個稅改革,研究啟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撫育費用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在扣除額度上,可設定為1000元/月,或根據個人收入設定更為靈活的扣除額度系數﹔另一方面在報銷或補貼方式上,可按照個稅扣除方式,由嬰幼兒的法定監護人選擇50%或100%扣除,也可借鑒幼兒費報銷方式,在幼兒家長單位報銷費用,或按月給予一定補貼。同時,可採取一段時間或特定地區的試行,再根據實際情況和群眾反映呼聲,及時進行調整。從而減輕托育機構資金壓力和家庭育兒負擔,推動托育行業健康發展。

四是加大政策獎勵力度,提高社會資本參與普惠型托育機構建設的積極性。針對托育機構補貼獎勵力度較小,不利於撬動社會資本的問題,一方面要合理提高獎勵標准,借助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等途徑,加大獎勵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擴大獎勵扶持范圍,採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減稅降費等政策措施,不僅在建設、改擴建階段可以享受獎勵扶持,在運營階段也可以享受一定時期的獎勵扶持,慢慢使其發展壯大,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同時,劉曉靜建議,要探索普惠性托育機構差別化等級獎補制度,鼓勵托育機構提升等級,改善園所條件,提升托育質量。要通過多種手段的綜合運用,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開辦普惠性質的嬰幼兒托育機構,開展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提高普惠型托育機構的建設運營能力,從而有效撬動社會資本,滿足社會托育需求。要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在優化服務、加強管理、統計監測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真正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提高群眾生育意願。

轉自: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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