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獎勵、收入分配、成果賦權等激勵制度,讓更多優秀人才得到合理回報、釋放創新活力。圍繞破解激勵方法不夠豐富、力度相對不足等問題,要加大改革力度,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創新創業活力。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科技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謀劃部署和推動一系列重大改革,加快推進科技強國建設。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我們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領域是最需要不斷改革的領域”“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充分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圍繞各類創新主體最關心、最緊迫的問題改革攻堅,以關鍵點的突破引領改革向縱深推進,提升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努力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科技支撐。
以健全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為突破口,推動要素資源體系化配置開創新局面。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針對戰略科技力量組織動員力不夠、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不高等問題,要進一步強化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集中力量辦大事。一是建機制。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省委科技委全面統籌、省委科技辦牽頭抓總、各地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構建協同高效的決策指揮體系和組織實施體系,完善貫穿基礎研究、技術創新、中試熟化、成果轉化、科技金融服務、創新人才支撐的科技創新全鏈條體制機制。二是促統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六個統籌”部署要求,對科技戰略規劃、政策措施、重大任務、科研力量、資源平台、區域創新等實現全面統籌,凝聚形成推動科技創新的強大合力。三是強協同。優化省市聯動、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強化“政產學研金服用”融會貫通,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創新整體效能。
以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為突破口,助力高質量科技供給取得新成效。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針對科技資源配置分散、重復等問題,要持續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加強科技資源統籌布局。一是優化科技計劃體系。著眼於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資源,構建統籌部署、分工推進、協同高效的科技計劃管理機制,省委科技辦牽總負責專項布局、資金分配、監督評價等工作,相關行業部門、地方等作為主責單位,負責專項實施管理,形成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大任務布局。二是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統籌配置機制。按照“以需求定任務、以任務定經費”的原則,統籌安排重大任務財政科技經費。擴大財政科研經費“包干制”范圍,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科研經費支配權、資源調度權。三是改革重大科研任務組織方式。由科學家和企業家共同凝煉傳統產業升級、戰略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需求,採取“揭榜挂帥”“賽馬制”“鏈主制”等組織方式招募攻堅團隊。優化戰略性技術發現遴選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省地聯動、部門協同、分類施策的支持服務體系,加速戰略性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以健全精准服務機制為突破口,促進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實現新提升。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聚焦科技型企業研發投入積極性不高、協同創新牽引力不足等問題,要進一步營造有利於企業普遍技術進步的良好環境,引導更多創新資源向企業聚集。一是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服務機制。建立企業研發項目自主申報鑒定工作體系,以特色產業集群為重點開展試點,變“事后服務”為“事前鑒定”。完善享受政策風險防范機制,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幫助企業智能判別研發項目,推動惠企政策在企業無憂享受、應享盡享。二是探索創新聯合體新模式。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骨干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和相關科技服務機構等,組建一批體系化、任務型的創新聯合體,探索平台共建、技術共研、價值共創、風險共擔、成果共享的運行模式。三是提升企業服務質效。深化科技特派團制度,推動特派團從技術服務向金融支持、品牌建設等方面拓展。深化助企引智服務工作,創新合作方式,完善激勵政策,促進創新人才向企業聚集。推廣共享工廠模式,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以完善服務體系為突破口,推動高質量科技成果轉化邁上新台階。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証、中試驗証平台。圍繞破解成果轉化服務能力弱、轉化效能不高等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切實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率。一是優化概念驗証中心培育機制。圍繞重點產業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証中心,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技術和商業可行性驗証,構建集項目挖掘、評價、孵化、投融資、商業化開發等為一體的概念驗証服務體系,打通成果轉化“最初一公裡”。二是完善成果轉化基地聯動共建機制。鼓勵市縣、企業、高校院所等整合創新資源,共同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示范平台,吸引科技成果入駐熟化孵化。支持科技企業在創新資源集聚地區設立研發飛地,推動創新要素跨區域鏈接。三是構建創新應用場景建設機制。創設一批技術水平高、示范帶動強的高價值場景,為新技術的快速完善、新產品的快速迭代升級提供真實技術驗証環境和廣闊產品應用市場,催生一批高成長性企業。加強供需對接,完善場景管理機制、服務機制和考評機制,建立省市聯動、高效協同的場景工作體系。
以優化科技金融服務為突破口,推進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發展實現新躍升。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針對科技金融市場化程度不高、投融資模式滯后、資金總量偏小等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機制。緊盯科技成果創新性、成熟度、市場潛力,搭建數字化評價平台。開展科技成果競拍試點,探索“評價結果公開+財政科技資金支持+金融資本投入”聯動機制。二是發揮科創基金引導作用。構建“省科技引導基金+區域科創引導基金+子基金”體系,加強重點產業和重點區域發展的金融資本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按照“政策引領+產業認定+科技增信+金融服務”的模式,搭建科技、產業、金融對接服務平台,促進科技創新鏈條與金融資本鏈條有效銜接。三是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產品創新和模式創新,支持科技企業通過購買科技保險產品分散創新風險。發揮財政資金增信作用,引導風投、信貸、保險等資金支持技術攻關。繼續實施貸款風險補償,引導銀行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簡化放款程序。
以完善科技激勵機制為突破口,促進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釋放新活力。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完善科技獎勵、收入分配、成果賦權等激勵制度,讓更多優秀人才得到合理回報、釋放創新活力。圍繞破解激勵方法不夠豐富、力度相對不足等問題,要加大改革力度,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創新創業活力。一是加快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堅持“破四唯”“立新標”,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完善崗位聘用、薪酬績效、表彰獎勵等評價激勵機制。二是優化科技獎勵制度。建立獎勵評審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承擔重大科技任務、作出重大貢獻的一線科技人員和團隊的獎勵力度。鼓勵社會力量探索設立定位准確、特色鮮明的獎項。加強科研誠信管理,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為,優化創新生態。三是推進高校院所收入分配改革。探索完善高校院所薪酬水平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擴大高校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權,完善內部分配機制,理順分配關系,建立激發創新活力、知識價值導向、管理規范有效的高校院所薪酬制度。四是深化成果賦權改革。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區別於一般國有資產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構建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制度體系,探索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靈活投資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