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长:孔维克
副院长(共1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俊松 匡伟光 刘彦湖 张国辉 张春新 陈 明 赵力中 姜 立
秘书长:张长宏
副秘书长(共7人): 井建军 牟洪建 包洪波 王永昌 刘楣洪 刘 佳 罗 翔
注:
1.2017年11月28日,民革中央办公厅下发《民革中央关于任命民革中央画院领导机构成员的决定》,任命孔维克同志为民革中央画院院长,王俊松等人为民革中央画院副院长,张长宏同志为民革中央画院秘书长,任期5年。2017年12月8日上午,民革中央画院第三次代表会议在京召开,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等领导同志在会上颁发民革中央画院院长、副院长、秘书长任命书。
2.2017年12月8日上午,民革中央画院三届一次院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任命包洪波、王永昌、刘楣洪、刘佳、罗翔、牟洪建六名同志为民革中央画院副秘书长,任期5年。12月8日下午,孔维克院长在民革中央画院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宣读了任命决定。
3.2018年12月12日,民革中央画院三届四次院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增补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社会处处长井建军同志为民革中央画院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