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高频词。那么该如何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谢阳举准备了一份《关于试运用有限投票制度推进社会监督和民主评价、考评德能绩效和决策,以推进全过程民主的提案》。
全过程民主的贯彻落实,要靠人民监督、人民评价
3月5日晚,谢阳举委员在陕西省政协组织的“陕靓登场”远程采访活动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全过程民主的确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一个重大政治学创新,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新发展。
全过程民主如何在制度上、行动上得到有效保证呢?谢阳举委员提了三点建议:
第一,提倡实践性民主,也就是行动上的民主。要把全过程民主的理念贯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方式当中去。各级、各部门、各阶层国家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身体力行全过程民主。要自觉地践行,不是被动地执行。
第二,要把全过程民主跟执政党的自我革命紧密联系起来。这需要执政党高度自觉,在每一个政治环节、每一个重要决策上都要征得人民同意,取得人民通过,要来自人民,向人民承诺,接受人民的监督检验。
第三,最适当地说,目前可以在省市以下的层面推行。全过程民主的贯彻落实,最主要要靠对各级行政或服务主体进行全过程人民监督、人民评价。这种监督和评价既要贯穿决策,也要贯穿在行政效能上。官员的德能、绩效等方面都要接受全面公开的、科学公正的社会评价。
如何具体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谢阳举委员提出六条建议
关于如何实施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谢阳举委员说,今年他专门从制度设计上提出了一个提案,试运用有限投票制度推进社会监督和民主评价,考评德能绩效和决策,以推进全过程民主。提案中提出了六条具体建议:
1.大力发展监督科学研究,提高全民监督素质,完善不同形态和层次的监督网络。在政府官员或部门的考核评比当中有序扩大和开放社会评价因素,同时逐步引入“第三方”投票考评制度。可以试行多部门交叉,互相评价、互相监督但是要有严密科学的组织,既不能搞团团伙伙交易,也不允许全体参与、铺张浪费。
2.目前可在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教育、医药卫生、交通、城市管理、公安等公共关涉较大部门的绩效和决策考量上采用定向范围的民众评估鉴定和多部门交叉互评的投票制度。
3.对公信需求较高的个体、官员、及部门的监督评价可以适当引入人民群众乃至报纸、网络等辅助手段。
4.配合有限投票制,制订和公布各政府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努力维护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稳定性。
5.为防止偏差,各部门应该主动多渠道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监督要有网络化公示。
6.鼓励并参考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价。
“有限投票制用得好,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
谢阳举委员表示,有限投票制不是用来选官,而是用来考官、评估决策,同时用来促使市民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公共参与觉悟。如果用得好,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例如:
1.可以增加政府更大的透明度、公信力、亲和力,预防恶行、腐败和坏政懒政。
2.可以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水平。目前公民在许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问题上缺少直接参与的渠道。
3.不仅要让人民当家作主,还要引导他们使用当家作主的权利。有限投票制是个推进杠杆。
4.可以保证公权运用达到更大的社会化“同意”,促进政府部门的活力、善治能力和效率。
谢阳举委员表示,目前实施起来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可以借鉴民意测验方法,在一定地域和公众范围内试验,积累经验教训,成熟的时候就再行推广。(来源: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