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流动,参保人员因工作变动而不断变动参保地,在办理医保退休时,就会因医保退休地和原参保地不一致,需要办理医保转移接续。由于各地缴费年限政策不统一,对退休补缴问题没有统一规定,这就会导致增加个人经济负担和增加欠发达地区医保基金负担。随着社会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这种问题日益凸显。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衡水市政府副市长崔海霞建议,加强全国统筹,进一步明确转移接续相关政策,解决参保人员退休时重复缴费问题,缓解欠发达地区的基金压力。
按照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地对医疗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地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分别做了不同规定,职工满足缴费年限条件且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直接享受退休待遇。
“由于各地设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统一,许多有过工作地变动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时,虽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规定,但不符合本地最低缴费年限规定,需个人出资补缴至规定年限,导致参保人极不理解,容易形成负面影响。”崔海霞代表认为。
崔海霞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实际,出台全国统一的缴费年限标准,对医保退休人员补缴费用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逐步统一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补缴政策等,使各地在办理此类业务时有规可依,避免因政策不统一造成参保人员不理解。
对于全国各地医疗保障发展水平,崔海霞代表认为,从全国实际情况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兴城市吸引大量流动务工人员,这部分人员缴费在发达地区,年龄稍大临近退休又大多回到原籍办理医保退休,由原籍医保基金提供医保退休待遇。对欠发达地区来讲,因人员外流供养比本已失衡,再接收临近退休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导致医保基金供养比很多在2以下,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达到4以上,一定程度上影响欠发达地区的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同时,崔海霞代表还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全国统一的基金划拨清算标准。对先后在多地参保的职工,退休时不满本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再由个人补缴,而是由其参保过的地方医保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划转一定比例的医保资金至退休地医保基金,并由各省级医保部门建立跨省和跨统筹区间的清算制度,定期对应划转资金进行清算。
在构建便捷智慧医保信息化服务方面,崔海霞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全国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并建设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对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工作的统筹管理,为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尤其是退休补缴和资金划转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陈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