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莺,女,汉族,1964年9月生,湖南涟源人,1996年11月加入民革,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东南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
现任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江苏省副省长,民革江苏省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红十字会会长,江苏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江苏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江苏省黄埔亲属联谊会副会长。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南京工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4年7月至1998年4月,河海大学自动化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其间: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河海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8年4月至2004年1月,河海大学电力工程系主任、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电气自动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1996年3月至2002年9月东南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4年1月至2007年2月,河海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2月至2007年4月,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4月至2013年6月,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
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河海大学副校长,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
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
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
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河海大学绿色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河海大学副校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河海大学绿色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
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河海大学绿色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南京市委会主委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河海大学绿色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
2022年12月至今,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江苏省副省长,民革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配用电与能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河海大学绿色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常委,第十四届中央副主席;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十届副主委,第十一届、十二届主委;民革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委。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第九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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