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仍存在补偿资金来源单一、标准偏低等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建立湿地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二、加强湿地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三、拓宽湿地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四、探索建立湿地核心区土地一次性补偿机制,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五、多措并举提高湿地科学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