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检察长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在检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作为来自检察系统的全国政协委员,我深受鼓舞,感觉今年的工作更有方向、干劲儿更足了!”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郭书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两会上,郭书宏委员就进一步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提交了提案。他告诉记者,经过办案实践和深入调研,他发现这项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刑行衔接不畅。
“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最突出问题是合规不起诉后对涉案企业行政处罚过重,特别是涉税类的走私案件,犯罪嫌疑单位接受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有时远远高于可能被判处的罚金刑数额,涉案企业往往难以承受,合规的积极性也会严重受损。”郭书宏委员举例说。
对此,郭书宏委员建议,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刑行衔接机制,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修改中,尽快确立合规互认制度,使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也能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使之成为行政机关对该企业作出减轻处罚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这就需要相关中央国家机关积极推动合规互认,避免企业合规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仍面临过重行政处罚,甚至仍被作出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等比定罪后被判处罚金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郭书宏委员说。
检察日报客户端 记者:杨波、曹颖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