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程序法》的出台愈加迫切。”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高小玫递交提案,建议加快《行政程序法》立法进程。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首要前提,依法行政,首须“依程序”行政。
“要实现‘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纲要目标,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立法进程还须加力提速。”在高小玫委员看来,尽管全面的行政程序地方立法已有探索,但整体上,此项立法的地方探索已显现实践困境,趋于停滞。
她举例,近三年来,基于防疫需要,各地施行了一些应急的行政举措,其中一些有待商榷。目前来看,各种涉疫行政措施的程序性规定散见于《传染病防治法》等专项法律以及《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性综合法律中,并无细致的程序规定。“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看,过去三年凸显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制定行政程序法更显必要。”高小玫委员说。
她同时指出,数字时代的技术应用也亟需“程序”规制。
“数字技术正从全方位影响人们的生活。基于对个人信息自动搜集的数字管理,必然产生大量隐私信息归集。这些信息被泄露或滥用的可能,亟需前置程序来防范或追责。”高小玫认为,数字技术在行政管理领域已大量应用,制定行政程序法规制“科技之能”迫在眉睫。
此外,在高小玫看来,当前,我国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很大改进空间,如以罚代管、程序规范不健全,自由裁量标准不协调等现象比较突出,行政程序更需要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
2022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会议审议结果显示,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但至今具体时间表仍不明确。”她呼吁,中央层面对行政程序立法给予更大更紧迫的关注。
“建议加快立法进程,早日出台《行政程序法》。”高小玫认为,无论是地方立法实践,还是学界理论共识,都已经具备了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基础,建议明确《行政程序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并尽快落实为年度立法一类项目,将行政立法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行为程序以及监督程序和责任机制等囊括其中,大力推进。
她同时建议,扩大行政程序法的宣示性影响。“行政程序立法,是普法的时机,更是当前彰显法治政府建设决心的良机。”高小玫建议将行政程序立法工作与“八五”普法相结合,加大立法宣传教育力度,收获提升全民法治信心之效。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