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其中,民革党员、宁德中院立案庭庭长曾鸣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曾鸣现任民革宁德市委会委员,福建省宁德中院立案庭庭长,机关妇委会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十佳法官”“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我身边的优秀民革党员”“全省最美劳动者”“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荣立二等功一次,负责的立案庭复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审判事业是我一生的使命和责任,我热爱它、忠诚于它,更愿意为之奋斗终生。”日前,记者见到曾鸣时,她这样说道。
曾鸣在调任立案庭之前,曾在刑事审判领域深耕18年,主要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数位居全院刑事审判部门前列。面对每一起案件,她一如初登三尺法台,临案而惧、慎终如始,用心打磨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产品”。
2013年12月,古田城关一民房发生火灾,致房内住户7死4伤。案发后,曾在案发时段出入过现场的邱某被指控实施了纵火行为,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将他处以极刑。
因案情重大、涉及面广,该案移送法院后,曾鸣被委以重任,于重重压力中接手了该案。可当她逐字阅读分析了全案13册卷宗后,却陷入了良久的沉思。“证据显示,邱某出入现场的时间共计3分43秒。侦查机关以此为依据,重现了着火现场并进行侦查实验,认为该时间足以完成放火行为。可该案发生于凌晨时分,侦查实验却在白天开展,仅是时空上的不同,就已让实验结果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曾鸣回忆。
为了佐证自己的想法,曾鸣三次赶赴古田查看已成废墟的现场,数次架梯攀上破败的高墙,与侦查人员反复比对方位,并严格按照起诉指控中的犯罪路线,于深夜一遍又一遍演练案发过程。针对案件所涉的专业知识,她又积极沟通消防、电力、刑侦等专业人士,对该案起火部位、时间、原因、其他可能性等100余个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并3次要求公诉机关就现场勘验、鉴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等近50个问题进行补查。
大量的前期工作与缜密的分析评判,不仅让曾鸣对全案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也使得案件的矛盾点逐渐浮出水面。最终,她从作案动机、作案工具、起火位置、被告人供述等7个不同维度得出论证——火,可能不是邱某放的。
“案件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时,我已经手写了阅卷笔录8万余字,形成了审理报告10万余字。案件卷宗更是从原来的13册增加至26册。”曾鸣说,为了让参与评议的人员更直观地认识案件,她又亲手制作了案发现场模型及PPT,将邱某62份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转化为文字。而她关于邱某放火证据不足的观点,也得到了其他合议庭成员的认同。
2016年11月4日,经过长达两年六个月的审理,曾鸣依法对被告人邱某宣告无罪。宣判后,7名死者的亲属全都认为这份无罪判决是公正的,无一人提起上诉。该案也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合议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优秀合议庭”。
不枉无辜,不纵罪恶。曾鸣敢于作出无罪判决的底气,源于她对每一个案件的反复打磨。每次攻坚,她都把“厚”卷读“薄”,又把“薄”卷读“厚”,并将实践所得总结提炼升华为理论。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打响,作为省高院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宁德中院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审判长的曾鸣,带领团队对全市涉黑恶案件进行业务指导,严把证据采信关、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全市黑恶案件审判尺度统一。而由她参与审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毛某春等18人涉黑案,更是因准确处置了价值超过1.7亿元的涉案财产,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案件终结后,曾鸣的思考却并未停止。在对全国20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二审改判文书进行充分分析研究后,她发现因司法实践中的种种桎梏,当前司法机关对于涉黑案件中涉案财产处置不精准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如何突破难点,让涉案财产处置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结合18年刑事审判工作经验和有关规范文件,曾鸣从搭建立法架构、建立查控平台、细化证据规则、改进审判模式等层面提出了构想,构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涉黑案件中涉案财产精准处置规范化综合型审判体系和审理模式。2020年,其所写的论文《精准处置:涉黑案件中涉案财产规范化审理方法——以“平台+机制+证据裁判规则”现代综合审理模式为题》获评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执槌办铁案,匠心铸天平。对刑事审判的坚守、深爱、专注,让曾鸣做到了不忘初心。近年来,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受到嘉奖多次。
(来源:宁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