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保障 推进我区排污权改革”是经中共宁夏区委确定,由民革宁夏区委会2023年承担的重点调研课题。7月31日至8月3日,区委会联合中共宁夏区委政研室改革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及民革各市级组织、部分党员专家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石嘴山、银川、吴忠、中卫、固原开展调研。
排污权改革是自治区统筹推进的“六权”改革之一。自2021年全面启动以来,自治区成立了改革工作专班,构建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制定了“1+6+N”政策制度体系,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了交易区域、污染因子和行业类别“三个全覆盖”,基本实现了排污权交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截至2023年6月底,全区累计实现排污权交易293笔,成交总额1645.50万元,其中:一级市场交易277笔,交易总额1580.66万元,二级市场16笔,交易总额64.83万元。
排污权改革法制建设及法治保障是此次调研关注的重点。6月份以来,区委会按照“不学习就不调研”的要求,围绕调研选题,认真梳理了排污权改革重点政策制度文件,组织调研组成员开展学习,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提纲,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五个地级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协商确定了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企业、人工湿地等10余个实地调研点。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区排污权改革的支撑作用如何?我区推进排污权改革过程中法治保障情况如何?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抵押融资等方面具体措施和做法是什么?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情况又是怎样?……调研组边走、边看、边想、边问,并在时间、空间允许的情况下,每到一家企业都组织座谈交流,在会议室、办公室,甚至移动板房与企业负责人、基层环保部门、专家等进行交流。通过调研,了解到由于目前排污权交易缺少法律制约、政策制度不够明确、适用性不强、交易受总量减排政策影响等原因,有的企业担心花钱购买到的排污权不能随时出售、出售不了无人兜底;有的企业为后续发展预留排污权指标空间而等待观望、“捂权惜售”;银行则普遍担心排污权市场认可度不高,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排污权抵押贷款无法收回。
调研组表示将对这些问题认真梳理与分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在随后与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上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最终为推进我区排污权改革提出有价值的建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