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平台家政服务人员……近年来,我国数字化经济产生的影响与日俱增,互联网与应用数字技术的不断完善使得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然而,当新就业形态以其独特优势为灵活就业注入新活力的同时,其劳动权益保障正悄然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北省委会主委何秉群说道。今年全国两会上,何秉群就此问题建言献策,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鼓与呼。
在何秉群看来,现行劳动权益保障体系难以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在平台经济下,大多数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都未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且难以符合传统认定标准中的从属性。” 他进一步阐释说,一方面,新就业形态中用工平台对劳动者往往拥有监督管理权限,但无从属关系。另一方面,大部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会选择自由度更高的合作方式,灵活接单,按单结算,自主选择多平台,随时按照自身意愿进入或退出,打破雇主与劳动者的从属关系。
针对这一问题,何秉群认为应严格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建议平台企业针对新就业形态逐步完善劳动用人管理办法,形成标准规章制度,根据新就业形态特性制定用人规范,根据用人场景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建立行业健康发展的平台派单与定价规则,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减少劳动争议纠纷。”他说。
在调研中,何秉群还发现,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内容较为单一,同时新业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较低。“这就需要打破社会保险参保壁垒。”他表示,首先要强化新业态平台企业用人单位承担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社会保险责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社会保险条款,引导和督促劳动者个人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其次要取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问题,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参保。就探索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地单险种工伤保险参保制度,何秉群还提出了详细具体的建议:“设区市范围内采用相对集中方式参保,缴费基数可以为省级行政区划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的基本保障与附加保障进行区分,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基本保障为主、附加保障为辅的社会保障体系。”
“科学设置劳动价值规则也很重要。”为此,何秉群提出了将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新业态平台企业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接单报酬标准;确保新业态平台企业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科学设置劳动报酬并及时足额支付等建议。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