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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成喜委员:开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试点         2024年03月12日10:28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它们的发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深入农村基层调研的过程中,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齐成喜发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进入发展关键期,面临土地经营权流转不顺畅等制约因素。如何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他提出多个建议。

齐成喜告诉记者,2022年天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全市农业耕地面积的50%以上,比十年前增长约20个百分点。预计再过5至10年,经营面积有望达到70%以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够顺畅、农业经营效益不够高、农田基本建设欠账较多、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自然灾害和政策不持续等因素,是制约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原因。”齐成喜说。

齐成喜建议,农业主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带、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等,分类制定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和路线图。要帮助落实粮食补偿等关键政策,出台并落实支持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水平、培育有影响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提升合作化股份公司创新力和竞争力等精准政策。此外,他建议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并开展东中西、南中北不同区域粮棉油、肉蛋奶等不同农产品生产带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来源:《今晚报》2024年3月12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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