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按照谷振春副主席部署要求和《民革省委机关开展纪律教育集中学习方案》安排,民革黑龙江省委会机关召开纪律学习教育例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革黑龙江省委会常委、秘书长张福良出席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学习会议上,民革黑龙江省委会宣传联络部部长左洪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核心要点,就监察法修订部分、具体案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焦点问题、种类、适用范围、违法行为适用的政务处分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通过座谈交流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作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党外”不是“纪外”,也不是“法外”,更不是“例外”,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约束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纪律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打折扣地执行,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为营造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纪律学习教育例会后,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的工作人员还对省委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