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行为会给受害方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近年来,网络诽谤、朋友圈欺凌等逐渐成为校园欺凌新形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乳腺外科主任杨其峰认为,法律能够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提供保护,为施暴者设定法律边界,明确其行为后果。
杨其峰建议推动法治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法律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法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学校也能更好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减少和避免欺凌行为的发生。
杨其峰指出,学校应将法治教育作为课程一部分,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教师是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的第一线力量,因此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治培训,提升教师对校园欺凌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此外,学校还应与所在社区的法治工作者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维护学生的安全与权益。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