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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民革中央:讓法律職業人員職前培訓更加落地見效         2023年03月10日14:20

2022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實施效果如何?還應注意哪些問題?對此,今年全國兩會上,民革中央專門提交了《關於完善職前培訓制度,推動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提案》,並結合存在的問題提出六條對策建議。

提案認為,《意見》就職前培訓制度的目標、管理、運行、保障機制等提出明確要求,對深化法治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與此同時,《意見》實施過程中還面臨哪些問題?通過多方調研了解,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從六個方面進行了問題分析,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

“一是職前培訓的具體時點不明確。”提案建議,明確法檢系統職前培訓的時點,司法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接受統一培訓,這有助於熟悉業務,與法檢系統現有培訓制度也能較好銜接,同時還為適時引入競爭機制留下空間。

提案認為,《意見》與既有制度如法檢系統試用期培訓制度、律師實習制度等如何銜接還不夠明確。建議法檢系統按照統一職前培訓制度的精神與要求梳理、優化現行試用期內的培訓制度。在律師行業,為避免執業門檻過高加重實習律師負擔,建議將職前培訓時間計入律師實習期。

培訓師資從何而來?課程如何安排?圍繞進一步細化、落實現有培訓方案,提案提出多條具體舉措。例如,為提高培訓實效,可適度拓展師資來源,除律師、法官外,還可引入其他實務部門的法律工作者、高校專家學者等﹔在集中教學階段,宜適度突出專業能力培養,合理設置職業倫理等科目,部分課程可採用線上方式,由司法部統籌師資統一錄制教學視頻,既可確保教學質量,也可節省支出﹔在崗位實習階段,逐步推動跨法律職業部門的實習,既能擴大受訓人知識面、提高其綜合能力,還能推動職業共同體的發展、促進共同體內部的理解互信,落實《意見》相關要求﹔同時在集中教學、崗位實習、綜合訓練各階段設置選修課程,提高受訓者動力與培訓針對性。

考核結果如何合理運用?如何避免考核過度或流於形式?提案建議,在法檢系統適度引入競爭機制,使成績優秀者享受合理優待。例如,成績較優者可優先擔任級別較高的助理工作,或在初任法官、檢察官遴選程序中“加分”等。條件成熟后,可以統一招錄司法工作人員,在職前培訓中表現優秀者可享有單位和崗位選報的優先權。在律師領域,為免青年律師的就業狀況進一步惡化,不宜過度強調競爭機制,考核方式應提高客觀性,受訓者達到一定出勤率、提交符合規定的材料,即可自行申請考核,通過集中測試,原則上即可通過考核。

培訓費用問題也備受關注。提案認為,《意見》要求單位保障參訓人員培訓期工資,強制落實將增加律師行業用人成本、降低用人意願。如何加強受訓人員的經濟保障?提案建議,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成熟經驗,培訓經費由國家財政支出,盡快明確職前培訓不得收取費用﹔針對律師業可能面臨的特殊問題,由律協設立青年律師發展基金,律所按規模、營收等繳納一定份額,以保障青年律師在培訓期間享受一定工資待遇。同時為受訓者提供專項低息貸款。

“各地的具體實施方案與實施時間有待明確。”提案呼吁,明確要求各地在一定時限內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包含工作實施和推進時間表,將通知精神落到實處,為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夯實基礎。

來 源︱“團結報團結網”微信公眾號

作 者︱周福志 制 圖︱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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