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農村是我國傳統文明的發源地,鄉土文化的根不能斷,農村不能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江蘇省高度重視傳統村落保護工作,2017年發布《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2022年,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在各級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江蘇省已擁有33個中國傳統村落、439個江蘇省傳統村落和376組傳統建筑組群,形成了國家和省兩級傳統村落保護名錄,省級傳統村落覆蓋了江蘇省13個設區市,蘇州市吳中區入選國家首批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縣。但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也存在一些問題,表現在對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認識不足、保護工作組織未成體系、保護水平參差不齊等。為此建議:
一是加大各級財政支持力度。建議將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資金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設立各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專項獎勵資金,對工作成效明顯、力度大、創新多的地方予以獎勵。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在有效監督下,參與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
二是完善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根據《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相關要求,推動已命名的省級傳統村落加快完成保護發展規劃編制,規劃成果納入村庄規劃作為法定管理依據。結合規劃師下鄉實踐活動,積極引導各類專業人才深入基層,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等工作,加強鄉村風貌引導和管控,提升傳統村落保護水平。
三是配套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土地管理、空間管制、產業發展等密切相關。在鄉村振興背景下,建議省級相關部門出台扶持政策,在已有的《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基礎上,研究制定地方法規,形成政策合力,推動傳統村落保護項目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特色田園鄉村建設、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等工作相結合,改善傳統村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人居環境,促進傳統村落實現當代發展。
四是推動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堅持應保盡保,做好鄉村地區的文物資源專項調查,加大江蘇省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力度,完善江蘇省鄉村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積極探索多種保護方式,加大歷史文化遺存的活化利用,鼓勵合理開展旅游、休閑度假、傳統手工藝和傳統技藝加工等生產經營活動,支持具有傳統特色和區域代表性的生產生活方式、反映農耕文化的民俗活動、民間文學、傳統技藝等非遺活態傳承,培養非遺保護傳承鄉村人才隊伍,以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傳承傳統文化本底、留住美麗鄉愁、煥發勃勃生機。
五是加大傳統村落保護宣傳推介力度。自傳統村落保護名錄制度建立以來,大量的傳統村落得到了有效保護,村落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很多傳統村落成為美麗田園鄉村的典型代表。建議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合理利用鄉村文化遺產資源,建設傳統村落博物館,集中展示江蘇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歷程和成效,讓江蘇鄉村歷史文化和傳統農耕文明得到更好的保護、傳承和發展,重塑鄉村魅力和吸引力,推動鄉村振興。
六是加快傳統村落保護信息化建設。面對日益增多、面廣量大的傳統村落和傳統建筑組群,可以通過搭建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管理信息系統,建立檔案資料數據庫,實現資料收集管理數字化、標准化、規范化,進一步有效提升動態管理效能。與中國傳統村落數字博物館資源進行有效對接,打造百科式、全景式傳統村落展示的數字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