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涉企安全執法,不是減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而是留給企業更多自覺改善、升級安全生產條件的發展空間。”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首席科學家張興凱日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近日,應急管理部發布《關於嚴格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的通知》,為進一步嚴格精准規范執法,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作出指引。在張興凱看來,對企業來說,這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企業有了更多抓安全的時間,但怎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考驗著企業的智慧和能力。監管部門也需進一步完善分類分級執法檢查,應用“互聯網+執法”等信息化系統和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賦能精准執法,推動企業健全內部隱患自查自糾報告制度等,通過更加規范的涉企安全執法,給企業更多自我管理空間。
當前,“首違不罰、輕微免罰”“一個企業、一層執法” “一企一策、分類指導”“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無事不擾、掃碼入企”等,成為各級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安全執法的硬招實招, 實實在在給企業發展營造了更優的外部環境。
“企業和監管部門都需要注意,規范涉企安全執法,絕不是要縱容違法行為,更不是放鬆監管執法的‘信號’,而是讓安全生產執法‘剛柔並濟’,做到該寬的寬、該嚴的嚴。”張興凱說,通過規范涉企安全執法,監管部門進一步降低“保姆式”的安全檢查頻次、慎用“嚴父式”的通報批評與嚴厲處罰,給企業減輕了迎檢方面的負擔,但也對企業自身如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挑戰。
“這是對企業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考驗和挑戰。”張興凱進一步解釋,“在政府營造的規范有序、寬鬆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中,企業能否自覺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關鍵在決策層,特別是主要負責人。”
在張興凱看來,面對考驗和挑戰,企業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有三點清醒認識。一是發展和安全是人類永恆的追求,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企業必須緊跟新時代要求,才能交出合格的“安全答卷”﹔二是雖然現代科技為安全生產提供了許多高效手段和方法,但安全保護的主要對象是人,決定安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人,企業絕不能因防控技術的進步而放鬆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提升﹔三是規范涉企安全執法,不等於對事故不聞不問,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仍然要被依法追究責任。
“除了有這三點清醒認識,企業主要負責人還要厘清三方面法定職責,即法定的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和本人安全生產職責。”張興凱建議,企業可做實七項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生產。
他解釋,這七項工作具體指的是:進行基於安全生產的業務流程分析,實現“依法定責”﹔建立健全並有效實施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崗位緊急處置程序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針對性強、確有實效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用好現代科技,建立安全管理智能化、多功能 “一體化”高效信息平台﹔開好每次安全生產會議,包括班前會,培育新時代企業安全文化﹔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逐步整合各方面、各類涉及安全的要素和管理體系,建設高效完整的安全體系,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狀態,從源頭上避免亡人事故。
張興凱認為,在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背景下,規范涉企安全執法,類似於“先禮后兵”,存在重大隱患、發生事故的企業,絕不可能逃過法律的制裁。他提醒企業,面對“首違不罰”,絕不能發現了隱患卻不整改﹔面對“輕微免罰”,要自覺吸取教訓。
“安全生產是民生大事,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弱化、更不能放鬆。”張興凱說。地方黨委政府必須牢記“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企業也不能像蔡桓公那樣諱疾忌醫,以免最終導致“病情”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以朝乾夕惕的精神,帶領全體員工進一步做實做細安全生產工作,真正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來源:新浪財經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