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高度肯定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生力军”作用,提出了一揽子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
“《意见》凸显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使命。”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翟志海表示,“生力军”这一新定位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必将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一员,翟志海调研发现,当前不少民营企业仍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利润增速下滑、投资意愿减弱等状况的困扰,民营经济发展信心还需进一步提升。他分析指出,一些利好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在落实中还存在不少堵点和难点,政策措施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还有待精准、细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地仍然在路上,尤其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为此,今年全国两会上,翟志海专门提交了《关于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的建议》,呼吁继续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投资信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生力军作用。
翟志海建议,要加强统筹协同,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好政策统筹、部门协同,推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整体性政策方案;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倾听民营企业家呼声,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解决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要保持政策稳定,持续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顶层设计与贯彻落实的闭环构建,形成政策制定、落实、反馈、评估的有效机制,制定出台《意见》实施细则;推动各级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征询企业或行业意见的制度性要求,做实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民企知晓前置程序等刚性要求;将政策落实和监管执法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严查。
“要聚焦难点堵点,排除阻碍发展的隐性壁垒,强化法律保障,维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翟志海指出,要着力破除民营企业成长中面临的思想观念、市场准入、体制机制等壁垒;尽快出台民营企业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好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活力。
在翟志海看来,营商环境优化要坚持一体设计、整体布局和联动推进,建议通过制度化设计,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跟踪评估、激励约束、营商环境评价政企匹配等长效机制,以实现普惠营商环境、产业营商环境、协同营商环境、实质营商环境、数字营商环境的协同性和系统性。
翟志海还建议,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运用政策、资金、税费、金融等工具,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型民营企业以科技创新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对公益性强、社会信誉高的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应给予更多支持与激励。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
来 源| “团结报团结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 _ 闻超 周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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